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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令宣導 - 115年1月1日起分娩或早產 每胎加給補助至10萬元! |
26.06.02 |
| 為鼓勵國人生育,提供家庭更多的育兒支持,自115年1月1日起實施「生育給付加給補助至10萬元」,參加勞保、國保、農保之女性被保險人分娩或早產除可請領原有的勞保、國保、農保生育給付外,政府另加給生育補助補足至每胎10萬元,與生育給付合併發給,無須另外提出申請。
除了書面申請外,還能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、本人使用行動電話認證或自然人憑證等方式線上申請,或是出具同意書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辦,申請管道多元,擇一辦理即可,切勿重複送件,以免增加給付核付作業時間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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