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貼資格 :
※須具中華民國國籍
※110年4月30日已於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。
※108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40.8萬。
※未請領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
1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000元者,發給3萬元。
2月投保薪資超過24000元者,發給1萬元。
3免申請免出門,快速又簡單,補貼現金直接入帳
勞保局系統已有109年撥付生活補貼帳戶資料者,自110年6月4日起,直接核撥勞工帳號。
4線上登錄本人帳號快速撥款
※去年未申請紓困者,符合資格,自6月7日至7月5日止,可至勞保局官網e化系統,以自然人憑證或免插卡雙號(健保卡號+戶號)登入
※進入系統輸入本人之金融帳戶帳號、通訊地址及行動電話,登入資料無誤,將盡速撥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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