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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」擴大認定申請
21.07.06
「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勞工生活補貼」擴大認定109年所得未達新台幣40萬8,000元及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者, 並自7月9日起開放擴大適用對象上網登錄,延長申請時間至8月9日止。補貼資格如下: 1. 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持中華民國發給永久居留證。 2. 110年4月30日已由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。 3. 108年度或109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額未達新台幣40萬8千元。 4. 未請領其他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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