勞保局為因應COVID疫情,減少人員移動及接觸;並簡化勞保生育給付之申辦手續,提供了多樣化的申請方式,被保險人可選擇下列任一管道辦理即可。
一、透過戶政事務所通報申請:
被保險人親自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子女出生登記時,僅須備妥本人之國內金融機構帳戶資料,即可同時申請勞保生育給付。如無法親自前往,可另填妥「委託書」交由受託人代為申請。
二、利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:
被保險人持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網站之「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」線上申請。如已完成新生兒出生登記或於申請時同意到「個人化資料自主應用(MyData)平台」下載「出生通報資料」(包含活產及死產)傳送勞保局,即無須再寄送出生證明文件喔!
三、委託投保單位線上申請:
填寫被保險人同意由投保單位為其申辦勞保生育給付之「同意書」交予單位,經單位登入「投保單位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」代為申請。
四、書面申請:
填寫「勞工保險生育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」(可自行申請,不需投保單位蓋章),並檢附出生證明書正本(已辦理出生登記者免附)及被保險人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影本,郵寄或親送至勞保局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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